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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体 户


  
由于广州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非常接近,而且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所以居民消费较其它城市倾向追随海外,尤其是香港的潮流。近年来各种类行的专买店,便利店,连锁店更是不断兴起,这类面积较小的个体户经营方式逐渐多样化,有服装、家具、金店、鞋店、眼镜店、鲜花店、茶餐厅、钟表店、钓具、帽子等等.特别适合于香港人在国内创立个人生意.

  经《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审批。其营业范围为商业零售,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CEPA签订特别开放了个体市场,令香港投资者可以个体户的形式在内地创业,此时,法律对注册企业资本的要求已经相当低了!实际上,内地市场对香港中小投资者小本创业,具有三大优势:一是资本的要求很低,内地法律对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基本没有限制,名义上1元以上就可创业,投资者可以依据计划确定个体经营机构的规模。二是对香港投资者身份的限制已经取消,根据以前的法律,投资个体经营机构需要内地的户籍,但CEPA直接规定香港投资者可以香港居民身份在内地注册这类机构。三是税务上,个体经营机构只需要缴纳定额税,纳税额由税务部门根据机构经营规模确定,其中,主要的税种是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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