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 体 戶
由于廣州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非常接近,而且是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城市之一,所以居民消費較其它城市傾向追隨海外,尤其是香港的潮流。近年來各种類行的專買店,便利店,連鎖店更是不斷興起,這類面積較小的個体戶經營方式逐漸多樣化,有服裝、家具、金店、鞋店、眼鏡店、鮮花店、茶餐廳、鐘表店、釣具、帽子等等.特別适合于香港人在國內創立個人生意.
經《內地与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廣東省境內設立個体工商戶,無須經過外資審批。其營業范圍為商業零售,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營業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CEPA簽訂特別開放了個体市場,令香港投資者可以個体戶的形式在內地創業,此時,法律對注冊企業資本的要求已經相當低了!實際上,內地市場對香港中小投資者小本創業,具有三大优勢:一是資本的要求很低,內地法律對個体戶的注冊資金基本沒有限制,名義上1元以上就可創業,投資者可以依据計划确定個体經營机构的規模。二是對香港投資者身份的限制已經取消,根据以前的法律,投資個体經營机构需要內地的戶籍,但CEPA直接規定香港投資者可以香港居民身份在內地注冊這類机构。三是稅務上,個体經營机构只需要繳納定額稅,納稅額由稅務部門根据机构經營規模确定,其中,主要的稅种是流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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