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办事处
为配合国内业务发展,许多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国内设有办事处,其中以广东省最为普遍。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大陆设立的从事的非直接经营活动的代表处,其主要业务是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联络客户,获取商业信息和市场调查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本公司凭着多年的国内经验,友好关系及无数成功的例子,现欢迎各商界翘楚委托办理,一般需时约60天。让您有更多时间专注业务发展。
设立办事处的好处:
无注册资本要求,投入少,机构少,运作成本低。是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开拓中国市场的快捷之路。可以为本公司了解中国市场,联络中国客户,以及开展一些本公司业务活动的准备性辅助活动。
所需提交文件:
1、办公地点证明(复印件)
2、如办公室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及出租方房产征复印件。
3、如办公室为企业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4、开业合法证件(复印件)(公司须成立满一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港币)
5、公司注册证书
6、组织章程大纲
7、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秘书或董事辞职通知书,注册办事处座落地点通知书,周年申报表
8、商业登记证
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0、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可由股东或董事提供,需有六位数字之银行存款
11、首席企业代表身份证明及相片两张(复印件)
12、申请书(原件)
13、股东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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